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和法律规定
嘉兴南湖律师事务所
2025-05-13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,离婚手续的办理主要有两种方式: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,并共同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。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在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达成一致的情况。协议离婚的程序相对简便,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,即双方完全自愿,不得有任何一方被胁迫或欺骗。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。这适用于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,且矛盾激化、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。在诉讼过程中,法院会进行调解,如不成功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。需要注意的是,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,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,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,特别是在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方面应公平合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18条: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共同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。民政部门应当予以登记,并发给离婚证书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33条: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,都不得损害子女、父母的合法权益。未成年子的抚养,由双方协议解决;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福利和两侧父母的情况判断,以确定谁来抚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0条:夫妻离婚,应当平等分割共同财产;其中,生产资料、工作工具等按实际情况处理。债权人可以在离婚后向债务人追偿债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1条:夫妻一方所有的财物,如果另一方没有参与管理或者收益,并且双方也没有约定归谁所有,离婚时不属于共同财产,不在分割之列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四条: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时,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转移财产,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,那么该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,该非法所得不得列入共同财产。
上一篇:哪些情况可认定为职工债权
下一篇:暂无 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