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顶山交通事故行人责任认定
嘉兴南湖律师事务所
2025-05-04
在平顶山一起交通事故中,行人张某在夜间行走于机动车道上,因被出租车司机李某驾驶的车辆撞击受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行人在没有履行必要安全义务的情况下闯入机动车道,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全部或部分责任。在本案中,张某作为行人,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,即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,走过街通道或者_peopleoverpass、peopleunderpass;在没有过街通道的情况下,应当靠边行走,并注意避让车辆。在夜间,行人更加应注意自身的安全,因为能见度较低,车辆驾驶员可能难以及时发现行人。因此,如果张某未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,如穿着反光衣物或携带闪光设备,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,进而承担部分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条: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,走过街通道或者overpass、underpass;在没有过街通道的情况下,应当靠边行走,并注意避让车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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